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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意义
为了加强小学学校的保密工作,确保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保密信息的部门、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保密原则
1.保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必要、适当的原则。
2.保密工作应当与学校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校正常运行。
3.保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保密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保密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
2.制定学校保密工作计划、措施和应急预案。
3.组织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保密意识。
4.对学校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保密工作具体实施部门
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保密工作的实施。
三、保密内容与范围
第七条保密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决策等内部文件。
2.学校教职工、学生的个人信息。
3.学校资产、财务状况等敏感数据。
4.学校涉及国家秘密的教育教学资料。
5.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八条保密范围
1.学校内部文件、资料、数据等。
2.学校内部会议、讨论等涉及保密内容的场合。
3.学校与外部单位合作、交流过程中涉及保密的内容。
四、保密措施与要求
第九条保密措施
1.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
2.设置保密文件柜、保密计算机等设施,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存储。
3.对涉密信息进行标识,明确保密等级。
4.严格限制涉密信息的复制、传输、销毁等环节。
5.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保密要求
1.教职工应当遵守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2.教职工在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不得泄露学校保密信息。
3.教职工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当立即报告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4.学生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及保密的内容。
五、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考核
学校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考核,对保密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保密工作奖惩
1.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学校保密信息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2.对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学校保密信息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六、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