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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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二期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2017 年付息公告
由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17 年8 月1 日发行的2016 年第二期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7 年8 月1 日开始
支付2016 年8 月1 日至2017 年7 月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
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6 年第二期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发行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3、证券简称及代码:16 万宝02 (代码:139189)
4、发行总额:人民币10 亿元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
率为4.42%,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第4 年、
第5 年、第6 年和第7 年分期兑付,分别偿还本金的20%。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改财金〔2015〕3237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 年8 月1 日至2017
年7 月31 日。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
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
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第4 年、第5 年、
第6 年和第7 年分期兑付,分别偿还本金的20%。每次还本时按债权
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
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受偿的
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23 年每年的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 年至2023 年每年的8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2、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 年9 月5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6 年8 月1 日至2017 年7 月31 日。
2、本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4.42%。
3、债权登记日:2017 年7 月31 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后,本
期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
有本年度利息。
4、付息日:2017 年8 月1 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一)本期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兑付
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
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
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
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
的任何损失。
(二)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兑付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本息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
证券公司将本息资金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兑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本息
资金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照以
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本息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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