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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PDF

发布:2018-04-01约3.61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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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2018 年付息公告 2016 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于2016 年3 月24 日发行的2016 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 年3 月26 日开始支付2017 年3 月24 日至20 18 年3 月23 日期间(以下 简称“本年度”)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6 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及代码:交易所简称:16 国融债 (代码:139046 ) 银行间债券简称:16 国融债 (代码:1680138 )。 3、发行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国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发行规模:10 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16%。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 [2016]39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计息期限:自2016年3月24 日至2023年3月23 日。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 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起至第7 年即2019 年起至2023 年,逐年 偿还债券本金金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 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当年兑付 本金部分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 年至2023 年每年的3 月 24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 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担保方式: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 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4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7 年3 月24 日至2018 年3 月23 日。 2 、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年度票面年利率为6.16%。 3、债权登记日:2018 年3 月23 日。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其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日:2018 年3 月26 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 资者,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 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 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 、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 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 要求办理: (1 )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根据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 )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 身份证,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 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 况,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 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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