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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案例修订稿.pdf

发布:2023-03-19约9.02千字共1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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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案例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第 章 正当防卫、制止侵害 人身安全 教学目的: 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各种伤害,保障人身安全。 教学重点: 如何防范人身伤害及遭遇故意伤害时的处置措施,对正当防卫的理 解。 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 课时时间 :4课时 一、人身伤害事故概念(略) 1、种类介绍(略) (1)事故原因划分:责任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场合划分:群体性活动人身伤害事故、体育运动中人身伤害事 故、实验实习中人身伤害事故 [责任事故、群体性活动人身伤害事故案例] 2010年5月9 日上午,陕西渭南师范学院在举行建校50周年庆典 活动时,放置在场内的氢气球突然发生爆燃,导致现场12人受伤。 9 日上午,这所学校校友、在校师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2万余人参加 了校庆活动。10时左右,当活动正在进行时,放置在主席台右侧和左侧草 坪上的气球先后升腾起一团大火发生爆燃,导致附近10余位学生和群众被 烧伤。据目击者介绍,可能是因为装氢气球的袋子口太小,在放飞的过程 中气球受到比较强烈的挤压后发生了爆燃。 案例评析 【 】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起事故可以算作是学 校责任事故和第三方责任事故的混合,即属于混合责任事故,也属于群体 性活动人身伤害事故。本案中学校本身是活动的组织者,同时也承担部分 的组织责任。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时,应当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特别是有教育经验的人应当意识到装氢气球的袋子口太小,在放飞的过程 中气球受到比较强烈的挤压后发生了爆燃的情况。另一方面,作为提供氢 气球的商家,应有按学校要求提供合格的氢气球的职责。受害学生或其监 护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学校和商家应当按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 学生家长可以作为原告或者原告的代理人出席法庭,将商家和学校列为共 同被告。 [意外事故案例] ——校外租房,大学生情侣煤气中毒一死一 2008 年 1 月 5 日晚,一男一女两名大学生在桂林市金鸡路一间“日租 房”旅馆内留宿,次日房东发现两人出现异样,其中男子已经死亡,女子 经过抢救才脱离危险,医生确认其为一氧化碳中毒。 此“日租房”房东介绍,这对男女是 1 月 3 日晚入住的, 5 日晚上 8 时 多两人回到房间,就再也没有出来。“他们两人本该在 6 号中午 12 点退 房,但直到当天下午 2 点,两人仍没有出房间,我就觉得奇怪了。”房东 马上到房间门口敲门,里面仍然一片沉寂。随后,房东拿来钥匙打开房 门,看到男子趴在床上,身体发凉,已经停止呼吸,地上有一团呕吐物。 女子虽然意识清醒,身体却动弹不得。房东见状,立即拨打了“ 120”和 “ 110”。这间日租房在金鸡路背面的一座三层建筑里,房间面积约 10 平 方米,房间内有一个用玻璃材料隔出的洗手间,里面挂着燃气热水器,煤 气罐也放在房间内。这名房东说:“我们这里是前两个月才营业的, 20 一个晚上。出事以后不营业了。” 辖区派出所民警介绍,男子是附近 一所高校 06 级的学生,女子则就读于市内另一所高校 07 级,两人是情侣 关系,可初步认定两人是煤气中毒。 【案例评析】 主要原因是校外租房,如果该生在学校住宿,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 规定,则不会出现煤气中毒现象。 其次是缺乏生活安全常识,煤气罐和热水器放在同一房间是很危险的,是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而且房间不通风,日租房条件设施简陋,加上发现煤 气中毒后采取措施不当,极易造成煤气泄漏中毒身亡事件。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与学校之间是一种 法律上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除了在学校学习生活外,学生还有各种生活 空间和广泛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学生尤其是高校成年学生在学校以外 的其他场合,还有很多的可能因为各种因素受到伤害,比如:交通事故、 意外溺水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享有的是作为成年自然人(具有完成 民刑事责任能力人)在法律上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对学生在这些场合的合 法权益的保护,则不属于教育法律法规的范畴,也不是学校的职责,应当 由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保护。 [案例] 肖涵与范吉俊、李佳磊(均为假名)系某高校学生。1994 年4 月6 日,在上体育锻炼课的时候,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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