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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pptx

发布:2022-04-11约3.22千字共3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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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 2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第1页/共33页 3 小知识——构筑物 建筑物,一般指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例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第2页/共33页 4 (一)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3页/共33页 5 (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其他土地附着物,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 花草等。 第4页/共33页 6 1、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2、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资投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特殊情况 第5页/共33页 7 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征收增值税。 特殊情况 第6页/共33页 8 4、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特殊情况 第7页/共33页 9 5、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特殊情况 第8页/共33页 10 销售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第9页/共33页 11 第10页/共33页 12 目 陆羽在《茶经》中指出:“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闻于鲁周公” 录 税目与税率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申报与缴纳 税收优惠 第11页/共33页 13 销售位于境内的不动产的单位或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它既包括专门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如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开发公司等;也包括一次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如行政事业单位销售自有房产。 第12页/共33页 14 目 陆羽在《茶经》中指出:“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闻于鲁周公” 录 税目与税率 纳税人 计税依据 申报与缴纳 税收优惠 第13页/共33页 15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第14页/共33页 16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两种情况 第15页/共33页 17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两种情况 第16页/共33页 18 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时,要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一些资金或费用,如代市政府收取的市政费,代邮政部门收取邮政通讯配套费等。对此类代收资金及费用, 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是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而是作为代收费用处理的,将全额转给有关部门。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关于营业税营业额为纳税人从对方所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规定,对此类费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当全部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17页/共33页 19 第二,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的营业额问题。 对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营业额,其方法如下: 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18页/共33页 20 1、按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19页/共33页 21 计税价格 =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20页/共33页 22 第三,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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