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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学系081291025王冬雪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发展保护发展挑战与时俱进

摘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遗产的工作在我国稳步发展,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认识

上的不足,名城保护所受到的冲击也是相当大的。

一、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

我国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但由于封建统治、内战混乱等原因,历史文物建筑及历

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开始的很晚,而且时断时续。我国保护历史城市的政策始于1982年,

当时国家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此后,国家又陆续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单。这样,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遗产的工作在我国稳步发展。

由于国家有了保护历史文化的政策,使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得到了保护。如丽江的纳西族

文化在保护行动计划下,开始“复合”,得到了新生和“重构”。木府、洛克故居、白沙壁画

等古迹得到了修复,纳西古乐及东巴歌舞、字画等民间艺术由此复活,打铜、制陶、民族服

饰等传统手工业也获得了新生。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认识上的不足,名城保护所受到的

冲击也是相当大的。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用一句话来概括历史城市保护目前的现状:“前所

未有的重视,前所未有的破坏。”他进一步说:“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对旧城地

段的开发也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由于许多城市没有重视历史街区的保护,用一般的城市旧

区拆建改造的流行做法是在古城内大动干戈,将老旧城区全部推倒重建楼房。开发商或增加

住宅的容积率,或将老的住宅楼改建成公共建筑,以求更高的利润,这种过度开发、全面更

新的方法对历史街区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不仅毁坏了历史街区的地方特色,更割断了其历史

文脉。”不但名城保护受到冲击,文物市场也存在严重问题,《人民日报》记者刘玉琴在《文

物市场非治不可》一文中写到:“近年来我国的文物市场在发展中存在着严重的走私、贩私

和盗掘古墓现象,有的甚至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可见,历史文化保

护,是一项十分困难而艰巨的工作。

根据国内外历史文化保护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得出的结论是:保护是利用的前提与基

础,利用是保护的目的和结果。以我国的山西古城平遥为例,这座世界历史名城存在着毁坏

严重的问题。《人民日报》记者李颖在此地考察以后感慨道:“尽管有古城保护规划和山西省

人大颁布的平遥古城保护条例,但古城内有许多有保护价值的四合院,名宅被拆改得面目全

非。院内大院套小院,小院内搭建许多棚房,有些院门或房屋外贴彩色瓷砖,古风丧失殆尽;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平遥文庙,是全国各地孔庙中唯一的宋代建筑,长期为平遥中学所占,

几乎被吞没,只剩一座大成殿;许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无人管理,名宅侯王宾旧居的一面山

墙倒塌已数年,至今未修;宋梦槐故居、马中选故居等多处名宅已被拆改得不成样子。”由

此看来,目前平遥古城的保护、管理情况很不乐观。

文物无人保护,而与平遥古城风貌极为不符的新建筑却层出不穷。举几处为例:古城北

面新建的一条“护城河”,实为小水沟,沟内常有许多垃圾,沟上建一拙劣汉白玉拱桥,与

古城风格极不协调;“护城河”边不锈钢栏杆和灯箱广告林立;文庙所在的平遥中学新落成

了一幢三层楼房,而这所中学属应拆迁之列;古城北门外停车场也有一座多层建筑。另外,

古城内许多外贴彩色瓷砖的现代建筑和大片低矮民房及工厂、水塔、烟囱、电线杆也影响着

古城风貌。所以,《人民日报》记者李舫说:“不难理解,更多的破坏不是来自战争,更来自

愚昧无知,来自破坏性的修复。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

意义的世俗建筑被拆除。”

保护和发展如何双赢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认为,

遗产保护是第一性的,有了遗产才有遗产地的旅游,而遗产地保护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不同于

其他的旅游对象与产品,只有在不妨碍遗产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展旅游。文化遗产地的

文化是不可再生资源,带有不可弥补性的危害对文化的破坏日益加重,因此,我们在保护文

化景观方面应有紧迫感。

如前所述,古城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在客观上存在着矛盾。一方面,随着人们物质生活

水平的日益增长,在精神生活方面逐步趋向于更深层次、更深内涵的追求;另一方面,城市

的现代化发展这一趋势,正猛烈地冲击着古城保护这块领域。矛盾并非坏事,事物只有在矛

盾运动中才能得到发展。关键是如何解决矛盾。那么,古城保护与城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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