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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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写作指导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熟悉13种公文;掌握决定、通告、通报、通知、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的写作。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行政公文概述;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的写作。
难点:报告与请示的异同。
教学学时:
3学时
第一节 公文的概念和作用
一、公文的概念
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文专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在实施领导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这类狭义公文通常称为行政公文。广义的公文泛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于处理公务又具有一定惯用体式的文字材料,它既包括狭义公文,也包括那些具有约定俗成的格式和行文规则的专用公务文书,也称其为准公文,例如外交护照、公报、司法诉状、判决书等。
本章着重介绍行政公文。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行政公文,主要是根据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公文和1996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公文。
二、公文的作用
法定公文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党政领导,发布行政法规和规定,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以及沟通情况的重要工具。它具有多方面的作用:
(1)法规作用
(2)指挥作用
(3)沟通商洽作用
(4)宣传教育作用
(5)凭证依据作用
第二节 公文的种类和特点
一、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种类由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根据行政机关公文的使用情况曾几次对公文的种类加以调整。2000年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公文是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按照公文的行文规则即公文的运行原则,行文要准确,少而精,注重效能,机关之间行文方向有三种情况,即上行、下行和平行。下级机关向其上级机关行文为上行文,上级机关向其下级机关行文为下行文,平级机关之间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为平行文。
二、公文的特点
公文是一种书面材料,它以自己独特的、鲜明的特点明显地区别于其他形式的书面语言。
(1)有很强的思想性、政策性、针对性
(2)有法定的权威性和行政的约束力
(3)有特定的程式性和严格的使用范围
(4)有很强的时效性
(5)有特定的作者和读者。
第三节 公文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公文的格式
撰写与印制公文必须遵循它的特定格式要求,才能保证公文的统一性和科学性,便于文书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公文的格式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用纸与印装格式;二是行文格式。
(一)用纸与印装格式
公文用纸有一定的规格,这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等文件所确定的,即一般为16开型(长270mm,宽195mm),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mm,宽210mm)。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不得任意更改。
(二)行文格式
行文格式由三部分组成,即文头部分、主体部分和文尾部分。
1.文头部分
文头部分由文件名称、发文字号、文件编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签发人姓名、间隔横线等项目组成。
(1)文件名称
(2)发文字号 即发文机关在年度内发文的顺序。由机关代字、发文年号和发文顺序号组成,位于文件名称正下方。联合行文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文件编号 即一份文件在该文件印数中的次序号(简称份号),位于文件名称的左上角。有
(4)秘密等级
(5)紧急程度
(6)签发人姓名
(7)间隔横线
2.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落款、成文时间、印章等项目组成。
(1)标题 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可由发文机关加文种,或事由加文种组成。“事由”部分应用介词“关于”与“事由”组成介词结构表述。文件标题位于间隔横线下一定距离(一般是两行或三行)的正中央,字体大于正文,小于文件名称。标题中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转发文件加原发文字号时可用方括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即收受、办理公文的机关(单位),是行文的主要对象。位于标题下行,左侧顶格书写。主送机关数量视行文方向和公文内容而定,凡上行文一般是一个主送机关(单位),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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