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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 2008 年 1 月 28 日 】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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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 至 【 2008 年 1 月 28 日 】 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 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5 第 1 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专字第050001号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08年1月28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 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本专项 报告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出具。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对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并 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审核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经审核,贵公司截至2008年1月28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90 号文核准,贵公司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釆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10.78元。截至2008年 1月8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股票 5,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82,120,000.00 元,扣除承 销费、保荐费 20,463,6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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