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 4862-2024 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管理规范.docx
ICS01.140.20CCS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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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862—2024
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ofsocializedoperationservicemanagementinpubliclibrary
2024-07-30发布2024-08-30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862—202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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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合肥斯坦德尔德标准化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大学、安徽国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馆、安徽知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含山县图书馆、泗县图书馆、安徽智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珵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河海大学图书馆、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和建、姜丰伟、程克敏、钱亮亮、周克顺、余雪月、蔡国画、卢婧、云云、邓馨悦、陈怀喜、顾彬、贺冉冉。
DB34/T486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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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定了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管理内容、服务反馈和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20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WH/T70(所有部分)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
DB34/T3878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服务工作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socializedoperationofpubliclibrary
政府将公共图书馆部分业务委托给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4基本要求
4,1委托方
4.1.1应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与自身规模、社会影响力相适应的社会化运营策略。
4.1.2应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承接方参与,并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
4.1.3应设置层级清晰的社会化运营管理的组织结构,建立与社会化运营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4.1.4应建立社会化运营活动的合规管理机制,并定期就承接方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获取阶段性服务质量反馈信息。
4.2承接方
4.2.1应符合DB34/T3878给出的人员保障、制度建设等要求。
4.2.2应按照合同或协议开展运营服务,履行责任和义务。
4.2.3在退出公共图书馆社会化运营服务时,应配合委托方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完整移交资料档案及办公设施设备;
——做好后续交接工作;
——确保公共图书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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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方在未得到委托方书面认可情况下,不应将公共图书馆运营相关材料用于第三方。
5管理内容
5.1业务建设
5.1.1应提升公共图书馆的业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基础业务:馆藏发展政策、联合编目、文献编目、图书加工整理与排架、地方文献工作、文献保护、文献处置;
——数字化建设:数字资源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云服务;
——业务创新:创新项目、新型阅读空间、智慧应用场景、文旅融合、馆藏开发与文创产品;
——业务辅导与协作:业务交流、辅导与培训、业务协作、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图书馆学(协)
会工作;
——业务统计与研究:年报制度、业务研究的组织管理、发表论文与专著、科研项目;
——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开展活动。
5.1.2应做好文献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文献阅览:及时加工处理文献并上架;及时上架读者归还的文献并正确排架;
——文献外借:将馆藏文献资源在一定期限内借出给读者在馆外利用;
——馆际互借:与其他文献收藏机构洽商达成协议,根据读者需求,依照协议向其他机构借出并回收文献,或依照协议从其他机构借入并归还文献;
——文献传递:根据读者请求,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传真、邮递等方式,为本地或异地的读者直接提供原本文献的复印件、扫描件等。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