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如何计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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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0-11-05 来源: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责任编辑:12366 点击数: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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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以旅游企业为例: 某旅游企业2009年7月取得旅游经营收入200万元,支付其他旅游企业接团费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餐费20万元,宿费25万元,门票费20万元,交通费60万元,为旅游购买赠品支付5万元。 该单位计税营业额=全部收入-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 =200-(15+20+20+25+60) =60(万元)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60×5% =3万元 1.某广告经营公司2008年8月份取得广告业务收入 300000元,支付给其他单位制作费50000元; 办理广告代理业务取得收入 120000元,其中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8万元,请计算该广告公司本月份应纳的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300000+120000-80000)×5%=17000(元) 2.某财务咨询公司2009年7月份取得咨询服务收入150000元;独立举办财税培训班一期,取得收入160000元,其中包含培训资料收入50000元,请计算该公司本月份应纳的营业税。 咨询服务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培训应按“文化体育业” 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50000×5%+160000×3%=12300元 3.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200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按规定标准收取会费共3万元;(2)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5万元;(3)为某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取得收入8万元;(4)举办科技讲座取得收入1万元;(5)主办的纪念馆取得门票销售收入0.3万元;(6)经营的打字社取得收入2万元,代售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0.7万元。请计算该单位应纳营业税额。 按税法规定,按规定收取的会费、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纪念馆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出租房屋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打字收入按“服务业——其他服务”征收营业税;科技讲座收入按“文化业——其他文化业”征收营业税;代销福利彩票以手续费为营业额,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额=15×5%+1×3%+2×5%+0.7×5%=0.915(万元) 4.某商业银行2010年第一季度吸收存款800万元,取得自由资金贷款利息收入60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销售账单凭证、支票取得收入10万元,办理贴现取得收入20万元,转贴现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转让某债券的收入为120万元,其买入价为100万元,代收水、电、煤气费30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价款290万元,出纳长款收入1万元。请计算该银行应纳营业税额。 该银行吸收的存款不是其收入额,按税法规定不征营业税;贷款利息、办理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销售账单凭证收入、支票收入、办理贴现收入应纳营业税;转贴现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征营业税;债券买卖收入,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纳长款不征收营业税。金融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应纳营业税额=(60+20+10+20+120-100+300-290)×5%=7(万元) 5.某有限电台2009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有线电视节目收费50万元,有线电视初装费3万元,“点歌台”栏目收费1万元,广告播映收费6万元,向其他电视台出售某专题片播映权收入5万元。请计算该电视台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有线电视节目收费、点歌费应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中的“播映”征收营业税;有线电视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广告播映费瘦肉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售专题片播映权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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