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商”信息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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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商”信息申报表
市场主体名称
住宅地址
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查意见
该住宅已经征求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同意将住宅改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承诺
本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如违反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说明:
新设市场主体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合伙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为市场主体,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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