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办法 2003年3月24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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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办 法
编 制: 郑祥群
审 核: 魏振河
批 准: 孟昭伟
日期:2003年3月24日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顺利向前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
3、职责
3.1安监站负责公司全面安全生产的管理;
3.2各队(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管理。
3.3企管科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的管理。
3.4保卫科负责防火、防盗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例会制度
4.1.1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由经理或分管安全经理主持。公司承包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和各队(厂)长、安监员参加。
4.1.2安监站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专由安监员参加的业务例会,贯彻上级精神,学习业务知识,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4.1.3各队、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安排总结工作,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对安全采取预防事项。
4.1.4各班组要认真抓好班前会制度,落实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做到班前安全,班中查隐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4.2安全检查制度
4.2.1公司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队、厂每旬一次,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制度。
各单位要按旬对本单位的所属工程进行一次质量、环境、安全检查,并将检查记录于27号前由安监员上报安监站,公司于本月30号前对各单位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书面传至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直至彻底解决。
4.3安全措施审批制度
4.3.1工程合同条款必须包含安全内容,合同评审时安监站、专职安监员可对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的条款,有权提出修订。
4.3.2各单位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一安全交底,做到交底有记录,职工学习有签名,否则将按违章论处。
4.3.3措施审批权限:一般工程,由安监站审批;重点工程、大型吊装工程的安全措施,需分管安全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审核批准。
4.4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4.4.1引导职工从理论与实践上加深对党的安全方针的认识,利用安全事故教训、安全教育录像片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摆正安全工作的位置。
4.4.2要重点组织好上级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填好各种表格,作好各项记录。
4.4.3做好每季度开展的量化考核工作,安全达标各项资料填写要详实,公司各队、厂领导要为安全活动提供保证,保证活动所需的资金和机具、材料。
4.5奖励与处罚
4.5.1奖励
4.5.1.1各单位达到公司要求的安全目标,杜绝轻伤以上非人身事故及重大机电事故。
4.5.1.2公司全年未出现轻伤,未发生4000元以上非人身事故,对下列人员进行每年一次安全生产奖励,以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
(1)经理、书记400元;
(2)承包成员、安监站长360元;
(3)机关各科长(含中级职称)300元;
(4)各队、厂党政第一责任者320元;
(5)各队、厂承包成员、技术主管、公司全体安监员280元;
(6)一般干部和班组长、技术员240元;
(7)全体职工每人奖励200元。
4.5.1.3对在安全生产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他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可随时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4.5.2处罚
4.5.2.1公司出现轻伤以上事故,发生4000元以上非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事故,对下列人员作出如下处罚:
(1)经理、书记400元;
(2)承包成员、安监站长360元;
(3)机关科长(含中级职称)300元;
(4)各队、厂党政第一责任者320元;
(5)各队、厂承包成员、安监员、技术主管280元;
(6)一般干部、班组长、技术员240元;
(7)全体职工每人罚款200元;
(8)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10000元,并取消事故单位当年评先创优资格,取消事故班组和班长、责任者评选先进资格,对事故责任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加罚200元,当月不得奖。扣除全部安全抵押金,重新抵押。
4.5.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有关队、厂给予50~500元罚款:
(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中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对公司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隐患没有按期整改,月累计整改率低于90%;
(3)隐患复发率按季度计算大于5%;
(4)“四口”不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和任意拆毁的;
(5)新安装的提升设备,搭设的脚手架、支护安全网未经检查而使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的;
(6)当年发生过同样事故而又发生的;
(7)未按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检查的;(以记录和与会人员签名为准)
(8)正在使用的起重、提升、电器、机电设备、小型施工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23种)没安装触电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不起作用的;(按台计算)
(9)使用的提升设备、钢丝绳、揽风绳,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安装避雷、提升信号、安全门的;(按台计算)
(10)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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