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社王红云《纳税会计》(第2版)课件-10第十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计核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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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会计 王红云 赵永宁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试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试点行业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即在试点行业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住地在试点行业的其他个人,包括向试点行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简称试点纳税人),自试点日起缴纳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不再缴纳应税服务的营业税。 向试点行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代理人或境内的接受方应对其代扣代缴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均在试点行业行政区域内,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境内的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必须在试点行业,否则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试点征税范围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具体范围包括: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三)特殊规定 船舶代理服务统一按照港口码头服务缴纳增值税。船舶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经营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其他为船舶提供的相关服务。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网站对非自有的网络游戏提供的网络运营服务按照“信息系统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 (四)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1)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除了17%、13%和0以外,还有11%、6%。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变,仍然是3%。 (2)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往返台湾、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台湾、香港、澳门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三、试点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应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纳税人没有办理的纳税人,如果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四、销售额的确定和扣除原则 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中国境内,纳税人在营业活动中有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即原则上以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采用销售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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