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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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二〇一三年 月
九
2013 年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要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
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进
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
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
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
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起的
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
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
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I
2013 年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1、债券名称:2013 年梅州市康达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13梅州债”)。
2 、发行规模:人民币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 )。
3、债券期限:7 年期。
4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3.10% (基本利差上限已专
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即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不超过3.10%的基本利差。Shibor 基准利率为申
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
(1Y )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0%,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5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6 、发行范围及对象: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
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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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
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
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至第7 年每年分别
偿还债券发行总额的20%。每次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
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
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
币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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