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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指南.doc

发布:2017-04-19约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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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 二、办理依据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号,2003年修改)。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博山区工商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四、办理条件 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五、申请材料 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机读档案资料查询。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工商局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博山区工商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3-429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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