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证.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第
第PAGE1页共NUMPAGES1页
放射诊疗许可证
一、行政许可内容
执有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开展普通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含变更、换证)。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放射诊疗许可条件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6.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
7.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工作场所应当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场所入口处,应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十
五、十
六、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变更。(法律依据:《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换证。(法律依据:《*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条)
五、申请材料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资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原件1份);
5.放射诊疗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年度放射防护监测报告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计配备、使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条)
3.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营利性医院变更单位名称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对负责人的授权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3.营利性医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条
六、申请表格
上述申请表格可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免费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卫生局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勘验时间)。十
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条十
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三、行政许可收费无。
十四、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