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CHB)治疗指南(2008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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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CHB)治疗指南(2008版本简介)
本文关键字:亚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CHB)治疗指南(2008版本简介)贵阳44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整理
2008年3月23~26日,亚太肝脏研究学会(APASL)年会在韩国首尔召开。在本次会议上公布了新近修订的《亚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指南》(简称2008版指南)。自2005年6月第三版《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共识》(以下简称2005年共识)发表以来,大量有关慢性乙型肝炎自然病史和治疗方面的文献不断涌现,新的治疗药物如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先后在全球上市。同时近年来关于核苷(酸)类似物的耐药研究、合并感染的抗病毒治疗及各种药物的联合治疗研究均有了长足的发展,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或治疗规范相继得到更新。路线图概念已成为治疗管理策略,定量检测动态HBV-DNA水平是反映治疗应答的最有效因子。为此,在APASL会议期间举行了为期2天的专家会议,通过回顾新资料、分析和讨论,将之前的共识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并总结成了该新版指南,并将循证医学证据分级引入(以括号形式分为Ⅰ~Ⅳ级)。以下就2008版指南做一简要介绍,并将其与2005年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共识进行对比,供临床医师参考。
一、关于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指征与用药原则
在2008版指南中,HBV-DNA的单位均应用了IU/ml,同时也标出了拷贝/ml的数值,并指出开始药物治疗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以便充分了解患者病史。除了重度纤维化和肝硬化外,ALT持续正常或轻微升高(1~2×ULN)的患者一般不推荐给予治疗,但需每隔3~6个月进行随访及对肝细胞癌(肝细胞癌)进行监测(Ⅰ)。对于有病毒血症和ALT升高的患者或ALT为正常上限(0.5~1×ULN)且年龄超过40岁的患者,在治疗前应考虑进行肝活检(Ⅱ)。其中后者是2008版指南中的新增内容,证据等级由原先的Ⅳ级变为Ⅱ级。
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
1、对于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2008版指南与2005年共识相比没有变化,既ALT升高2×ULN且HBV-DNA2.0×10E4IU/ml(10E5拷贝/ml)的HBeAg阳性患者应当考虑抗病毒治疗(Ⅰ)。对于HBeAg阴性患者的治疗2008版指南与2005年共识相比主要变化在于:基线HBV-DNA水平的改变,即从HBV-DNA10E5拷贝/ml改为HBV-DNA2.0×10E3IU/ml(10E4拷贝/ml)。因此,在2008版指南中推荐的治疗指征为:ALT升高2×ULN且HBV-DNA2.0×10E3IU/ml(10E4拷贝/ml)。如有失代偿肝病或有此倾向的患者应尽早开始治疗(Ⅱ),否则应接受3~6个月的观察(Ⅱ)。
2、2008版指南新增了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等近几年上市的药物,同时指出干扰素和核苷(酸)类似物中的任何一种药物均为一线治疗药物,包括普通干扰素(Ⅰ)、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Ⅰ)、拉米夫定(Ⅰ)、阿德福韦酯(Ⅰ)、恩替卡韦(Ⅰ)或替比夫定(Ⅰ)。此外还可使用胸腺肽-α(Ⅰ)治疗。但如果患者有失代偿性肝病,建议选用拉米夫定(Ⅱ),还可应用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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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N治疗特征与用药原则AFP.甲胎蛋白
二、关于如何监测的建议
对于患者的常规检测,2008版指南和2005年共识基本没有变化:
1、治疗期间,应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ALT、HBeAg和(或)HBV-DNA(Ⅰ)。如用阿德福韦酯,应监测患者肾功能(Ⅰ)。干扰素治疗期间必须监测各种不良反应(Ⅰ)。
2、治疗结束后,在最初3个月应每月检测1次ALT和HBV-DNA,以防早期复发。然后每3个月(主要针对肝硬化患者以及HBeAg或HBV-DNA仍然阳性的患者)或6个月(针对有应答者)检测1次ALT和HBV-DNA(Ⅱ)。对于无应答者,需要更进一步监测以发现延迟应答,或者在符合适应证时计划进行再治疗(Ⅱ)。
三、关于疗程和治疗终点的建议
有关干扰素类的治疗方案及疗程无明显变化,对HBeAg阳性患者的干扰素推荐疗程仍为4~6个月(Ⅱ),而对于HBeAg阴性患者则至少需治疗1年(Ⅰ)。但聚乙二醇干扰素的推荐疗程从先前的6个月(HBeAg阳性)(Ⅱ)和12个月(HBeAg阴性)(Ⅰ)改为至少为6个月(Ⅱ)和至少12个月(Ⅰ)。对于HBeAg阳性(Ⅰ)和阴性患者(Ⅰ),胸腺肽-α1的推荐疗程均仍为6个月。
关于核苷(酸)类似物的疗程,2008版指南未对每种药物进行具体说明,但指出了基本原则:
1、对于HBeAg阳性患者,当至少间隔6个月检测2次结果显示HBeAg发生血清学转换且HBV-DNA检测不到时,可以停药(Ⅱ)。
2、对于HBeAg阴性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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