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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版)DB33∕T 2175.3-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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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

A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175.3—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

Specificationforlitigationserviceofpeoplescourt—

Part3:Hotlineservice

2018-12-21发布2019-01-2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175.3—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总体要求1

3.1配置要求1

3.2机构管理1

m

3.3人员要求1

4服务范围1

o

5服务流程2

c

6服务要求2

.

6.1来电接听2

6.2来电处理2

w

6.3来电反馈3

6.4统计分析3

x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热线服务标准用语4

f

附录B(规范性附录)热线服务流程6

z

b

w.

w

w

I

DB33/T2175.3—2018

前言

DB33/T2175《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大厅服务;

——第3部分:热线服务;

——第4部分:网上服务。

本部分为DB33/T217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m

本部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

o

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协会。c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鑑伟、张军斌、汤潇潇、滕灵勇、蒋小璋、吴微、郑玲、安然、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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