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33∕T 2175.3-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 .pdf
ICS01.040.03
A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175.3—2018
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
第3部分:热线服务
Specificationforlitigationserviceofpeoplescourt—
Part3:Hotlineservice
2018-12-21发布2019-01-2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175.3—2018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总体要求1
3.1配置要求1
3.2机构管理1
m
3.3人员要求1
4服务范围1
o
5服务流程2
c
6服务要求2
.
6.1来电接听2
6.2来电处理2
w
6.3来电反馈3
6.4统计分析3
x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热线服务标准用语4
f
附录B(规范性附录)热线服务流程6
z
b
w.
w
w
I
DB33/T2175.3—2018
前言
DB33/T2175《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规范》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第2部分:大厅服务;
——第3部分:热线服务;
——第4部分:网上服务。
本部分为DB33/T2175的第3部分。
本部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m
本部分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
o
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协会。c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鑑伟、张军斌、汤潇潇、滕灵勇、蒋小璋、吴微、郑玲、安然、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