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中应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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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必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必须按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 从法律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否入住/使用,物业只要已经交付,则物业费须由业主承担,按时缴纳。如使用人拒交,物业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结论: 电梯坏了怎么办? 《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六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 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职责。 电梯等专用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物业公司不能自行修理,应由专业的,取得国家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结论: 频发高空坠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八十七条规定: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公司在尽到自身的责任后,对因高空坠物造成的损失,可以免除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结论: 我们再来看看以下两个案例! 业主车辆被盗 物业被判赔偿 由于物业公司疏忽,晚上未安排保安巡逻,一夜之间小区内三名业主的电动自行车在指定的停车棚内被盗,三名业主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住户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三名业主的电动车丢失,物业公司有管理不力的责任,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赔偿三位业主的损失,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汪某是某小区业主,其车子被盗后,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物业公司获悉后,立即调出了车库的视频。通过视频发现,事发当天,物业的保安人员两次巡查了地下车库,都没有发现异常物业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电子监控录像看,在犯罪嫌疑人出现在监控范围内前10分钟内,保安人员两次对车库进行巡查。而且汪某并没有租赁地下车位,应依约将车辆停放在地面停车位,因此,法院驳回了其的诉讼请求。 业主车辆小区被盗 法院判定责任自负 为什么一个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一个公司免责呢? Company Logo * * * * * * * * * * * * * * * * * * * 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四川和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和盟物业的定义 和盟物业拥有一级管理资质。 是专业从事高档住宅及商业物 业管理、物业顾问服务的综合 性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始终坚 持 “优质服务创造无限价值”企 业宗旨,忠实秉承“关爱相伴, 真情永驻”的服务理念,高度关 注客户需求,持续改进企业的 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与 客户建立起信任理解双向双赢 的和谐关系。现实中如何运用 法律法规处理好与业主之间的 关系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法规 国务院令 主席令 建设部令 《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五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管理政策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住改商)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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