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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产生委托一代理问题
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委托一代理问题的产生。这就是作为委托人的股东怎样才能以最小的代价,使得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愿意为委托人的目标和利益而努力工作。
从委托人的方面来看,第一,股东或者因为缺乏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以至于没有能力来监控经营者;或者因为其主要从事后 工作太繁忙,以至于没有时间、精力来监控经营者。第二,对于众多中小股东来说,由股东监控带来的经营业绩改善是一种公共物品。对致力于公司监控的任何一个股东来说,他要独自承担监控经营者所带来的成本,如搜集信息、说服其他股东、重组企业所花费的成本,而监控公司所带来的收益却由全部股东享受,监控者只按他所持有的股票份额来享受收益。这对于他本人来说得不偿失,因此股东们都想坐享其成,免费“搭便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加强监控有利于公司绩效和总剩余的增加,即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但只要每个股东在进行私人决策的时候,发现其行为的私人收益小于私人成本,他就不会有动力实施这种行为。
从代理人方面来看,第一,代理人有着不同于委托人的利益和目标,所以他们的效用函数和委托人的效用函数不同。第二,代理人对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拥有私人信息,代理人会不惜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来谋求自身的最大化,即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因此,现代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委托一代理关系的产生,会造成一种危险:公司经理可能以损害股东利益为代价而追求个人目标。经理们可能会给他们自己支付过多的报酬,享受更高的在职消费,可能实施没有收益但可以增强自身权力的投资,还可能寻求使自己地位牢固的目标,他们会不愿意解雇不再有生产能力的工人,或者他们相信自己是管理公司最合适的人选,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存在委托一代理关系,就存在代理成本。对代理成本的理论解释是:假设信息是完全对称的,代理人的努力程度可以观察到,那私,即使是在不确定条件下,委托人也能在保证代理人得到其保留效用和努力激励的约束下,找到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对于代理人的支付方案。如果信息不对称,找到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对于代理人的支付方案。如果信息不对称,也就是代理人的努力程度观察不到,那么,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由于工作绩效不仅取决于代理人的努力,而且取决于表示环境条件的不同的自然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求解支付方案便遇到了最优风险分担和最优激励之间的两难选择。要使经理有动力采取合乎股东心意的行动,则报酬是与业绩持钩的,而业绩又不完全取决于经理的努力,所以股东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而通常都认为,股东对待风险是采取回避态度的,因此,这在风险分担的安排上就不是最优的。反之,如果要满足最优风险安排,把风险留给风险中性的经理,即在合同中最能承担风险的一方,同时也将风险收入给予经理人员,委托人的效益就不能最大化,通常这种情况下的支付方案被称为次优方案。次优方案与最优方案的偏离,就构成了所谓的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包括:委托人为监督和控制代理人而花费的支出;代理人为了取得委托人的信任而做的担保;代理人的决策与使委托人效用最大化的决策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委托人利益的损失,等等。
在所有权分散的现代公司中同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相关的所有问题,最终都与代理问题有关。代理问题的通则是促使代理人采取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行为。靠什么来克服代理问题,靠什么来阻止经营者追求他们自己的目标?这是公司治理的监督制衡机制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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