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8_T 53-2024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docx
ICS65.020.99
CCSB04DB3708
济宁市地方标准
DB3708/T53—2024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试行)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dentificationofthedegreeoffarmlanddestruction
2024-08-26发布2024-09-26实施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708/T53—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耕地破坏类型 2
5耕地与耕地破坏面积认定 2
6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形式 3
7资料收集 4
8实地调查 4
9勘测定界 4
10采样与化验 5
11破坏程度评价 5
12技术报告编制 6
13出具认定意见 6
14成果存档 6
附录A(资料性)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基本信息调查表 7
附录B(资料性)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指标体系、指标分级 8
附录C(资料性)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标准 15
附录D(资料性)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 16
参考文献 18
II
DB3708/T5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1
DB3708/T53—2024
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试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的耕地破坏类型、耕地与耕地破坏面积认定、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形式、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勘测定界、采样与化验、破坏程度评价、技术报告编制、出具认定意见、成果存档。
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范围内的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TD/T1008土地勘测定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耕地cultivatedland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复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3.2
耕地破坏cultivatedlanddestruction
2
DB3708/T53—2024
未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因生产建设活动或不当行为,造成耕地压占、挖损、塌陷、污染及其他破坏,致使耕地原地表形态、土壤结构、地表生物等直接或间接损毁,导致耕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活动。
4耕地破坏类型
4.1耕地压占
在耕地上建窑、建坟、建房、修路或建设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在耕地上堆放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表土、施工材料等,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
4.2耕地挖损
在耕地上开展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开挖地基等生产建设活动的,致使原地表形态、土壤结构、地表生物等直接损毁,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
4.3耕地塌陷
在耕地地下空间开展生产建设活动导致土体分裂破碎、发生位移和变形、向下陷落形成塌陷,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
4.4耕地污染
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耕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导致土壤健康状况遭到破坏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风险。
4.5其他破坏
在耕地上从事其他活动,改变耕地原用途(如圈占、铺设花砖、种植草坪、植被绿化、素土压实等),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
5耕地与耕地破坏面积认定
5.1耕地认定
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