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运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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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运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运行的基本要求、环境和设施、工作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本标准适用于省各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GBGB
2894
50016
50673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指移交各级人民政府安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军士)。
3.2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
指经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的军休干部休养所、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军休干部服务站(以下简称“军休所”、“军休中心”、“军休服务站”)等直接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机构。
4基本要求
4.1军休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军休机构应成立党组织。
4.2军休机构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
4.3应建立党委(支部)会议、办公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等决策议事和指挥运转制度。
4.4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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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应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
4.6应建立岗位目标、绩效考评、竞聘上岗、人员培训等人事管理制度及专项事务管理制度。
5环境与设施
5.1应选址在军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且交通便利的位置。
5.2应符合规定用房面积标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
5.3区域环境应绿化、美化、亮化,保持舒适、安全、整洁、安静。
5.4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
5.5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要求。
5.6建筑设计防火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5.7应设置会议室、学习室、阅览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档案室以及室外活动场地等设施。
5.8设施应布局合理、设备齐全;室内活动场所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5.9应配备适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健身器材,并公示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5.10卫生间、洗浴间应具有安全防护措施,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识。
6工作人员管理
6.1工作人员应树牢全心全意为军休干部服务的工作理念,熟悉并掌握军休服务管理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
6.2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开承诺、挂牌服务。
6.3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安全应急、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
6.4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军休干部满意度达90%以上。
7档案管理
7.1应设立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明确管理责任。
7.2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应对军休干部人事档案专柜存放,建立专门的借阅、复印、调出等使用管理制度。
7.3应建立军休干部的健康档案并及时整理和更新。
7.4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8财务管理
8.1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8.2应对军休干部经费和机构服务管理经费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8.3应完善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流程,大额资金支出由集体研究决定。
8.4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防控违规违纪风险。主动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审计和监督。
9设施设备管理
9.1应制定设施、设备及用品的购置、使用、维保及登记等管理制度。
9.2应配备专人管理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做好日常开放、保洁、整理、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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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应建立车辆使用、维保等管理制度,确保军休服务车辆正常运行。
10环境卫生管理
10.1园区规划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10.2活动区域绿化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进行美化、净化、亮化,保持环境舒适宜人。
10.3室内服务区域各场所干净、整洁,日常卫生无死角。
10.4对活动区域及室内场所应配备保洁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
10.5建立卫生检查制度,落实制度并有卫生检查记录。
11安全管理
11.1根据管理层级,建立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
11.2定期开展消防、治安、食品等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1.3实施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保持通信畅通。
11.4应定期对水、电、气、暖、监控、消防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11.5院区和活动场所安全标识标志设置应符合GB2894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