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12、第十二章行政确认、许可与裁决.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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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行政确认、许可与裁决 第一节 行政确认 第二节 行政许可 第三节 行政裁决 第一节 行政确认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确认的概念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实进行甄别,予以确定、认可、证明并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确认的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2.行政确认是羁束行政行为。 3.行政确认是作出其他行政行为的前提。 二、行政确认的作用 1.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预防纠纷的发生。 3.有利于行政主体进行科学管理。 4.有利于有关机关解决争议和处理案件。 三、行政确认的分类 (一)依据相对人是否提出申请,行政确认可以分为依职权的行政确认和依申请的行政确认 (二)依据确认的事项与另一行为是否存在依赖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和附属的行政确认 (三)根据行政确认的内容不同,行政确认还可分为对于身份、能力或资格、有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以及权利归属类型的确认 四、行政确认的范围 1.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2.公安、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3.劳动、人事管理中的确认。 4.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6.环保管理中的确认。 五、行政确认的形式 从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的实践来看,行政确认主要有以下形式: 1.确定。 2.认可。 3.证明。 4.登记。 5.鉴证。 6.鉴定。 六、行政确认的程序 目前,我国对行政确认的程序尚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来讲,行政确认要经过下列步骤: 1.申请。 2.审查。 3.决定。 4.公布。 第二节 行政许可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规范行政许可的意义 具体来讲,规范行政许可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2.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4.有利于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三、行政许可的原则 (一)许可法定原则 许可法定原则是指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而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涵义有三: ①依法定事项设定。 ②依法定权限设定。 ③依法定程序设定。 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涵义有五: ①依法定种类实施。 ②依法定权限实施。 ③依法定条件实施。 ④依法定方式实施。 ⑤依法定程序实施。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效率与便民原则 (四)权益保障原则 (五)信赖保护原则 (六)监督原则 四、行政许可的分类 (一)一般许可与特殊许可 (二)排他性许可与非排他性许可 (三)独立许可与附文件许可 (四)无条件放弃的许可与有条件放弃的许可 (五)长期许可与有期限的许可 (六)行为许可与资格许可 (七)各种行业性行政许可 五、行政许可的设定 (一)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事项,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国务院。 3.有关地方权力机关。 4.省级人民政府。 (三)设定行政许可的程序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听取意见。 2.说明情况。 3.定期评价。 4.修改或废止。 六、行政许可的实施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4.被决定的行政机关。 七、行政许可的程序 行政许可的程序为: (一)申请与受理 1.提出申请。 2.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 1.审查材料。 2.告知并听取意见。 3.作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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