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 4687.3-2024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 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docx
ICS35.240
CCSZ04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687.3—2024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3部分:地
表水环境质量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datasharinginecologyandenvironment—
Part3:Surfacewaterquality
2024-01-11发布2024-02-11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687.3—2024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共享要求 1
5共享数据类别和格式 2
5.1数据类别 2
5.2数据格式 2
6共享数据信息 2
6.1地表水手工监测点位(断面)信息 2
6.2地表水手工监测数据 3
6.3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信息 3
6.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实时数据 4
6.5地表水水质月度融合数据 4
6.6地表水水质月度融合数据评价结果 4
7共享方式 5
7.1服务接口 5
7.2库表交换 5
7.3文件交换 6
8共享流程 7
参考文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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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DB34/T4687《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的第3部分。DB34/T468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第2部分:大气环境质量;
——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
——第4部分:土壤环境信息(建设用地)。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信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桂林、涂孙伟、李方、范雪环、王欢、陈玉、匡丕东、江南、韩瑜、贾黎、王海静、程丹汝、肖中新、张卫东、海子彬、黄晨、梁振鸿、李珑、杨鹏、祝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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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为促进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保障生态环境信息资源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提出制定DB34/T4687《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系列标准。DB34/T4687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目的在于规范排污单位水、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的共享。
——第2部分:大气环境质量。目的在于规范大气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
——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的在于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
——第4部分:土壤环境信息(建设用地)。目的在于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信息数据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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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技术规范第3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要求、数据类别及格式、数据信息、方式和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湖库等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的共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9488.1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管理规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39477信息安全技术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安全技术要求
GB/T40692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HJ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525水污染物名称代码
HJ719-2014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
HJ932中国地表水环境水体代码编码规则
HJ129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SL249中国河流代码
S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