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阑尾炎诊治编制说.pdf
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及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
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等。
本项目为国家2008年医疗服务标准制(修)订项目。主
要起草单位一家,参与协作单位共三家(见正文)。
2008年3月我院接受医疗服务标准下发《急性阑
尾炎诊断标准》制(修)订任务,2008年8月11日正式与
政策司签署《项目委托》,并立即着手组织我院普知
名专家在大量复习国内、外文献,参考了国内外“急性阑尾炎诊
疗临床实践指南”并结合我院多年来在急性阑尾炎临床检查、诊断、
手术及综合治疗等实践经验基础上,于2009年2月底完成初
稿。
2009年3月21日于重庆主持召开了《急性阑尾炎诊断标准》
制定工作协调会,二十余家三甲医院院长、和专家与会,广泛征
求各方修改意见。主要起草单位据此完成《标准送审稿》。
2009年10月至12月,向26个省市的30家二级和三级医院
的专家发出函审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后完成《标准送审稿》。
2010年9月于,经标准专家并修改后完成《标
准稿》。
二、与我国有关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径”以及国内最相关专业的“急性阑尾炎诊疗临床
实践指南”。
三、国外相关和标准情况说明
参考国外阑尾炎诊治指南:SSAT(TheSocietyforSurgeryof
theAlimentaryTract)PatientCareGuidelinesAppendicitis.
四、标准制订起草原则
兼顾先进性、科学性、广泛性及实用性。是原则性和性的标
准。对目前国内、国际上尚无定论和尚未达成共识的热点、难点问题
未列入本标准。
五、确定各项技术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实验方法、检验
规则等)的依据,强制性技术内容应说明强制理由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阑尾炎的病因、病理类型、诊断依据、诊断、
鉴别诊断以及并发症。
本标准各项技术内容参照了国内外“急性阑尾炎诊疗临床实践指
南”、统编和国内外文献。强制性技术内容为各级医疗卫生
单位均能实施。
六、征求意见与采纳意见情况
广泛征求了不同级别医院(二级、三级)、不同地域业内专
家意见,对本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科学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等内容均给
予充分肯定。本标准征求了二十六个省市共三十家单位的意见,
在具体内容及细节上采纳了部分修改意见,对未采纳意见亦做了详细
回复说明。
1、急性阑尾炎的定义规定为始发于阑尾的急性炎症,以区别于
继发于其他疾病的阑尾炎。
2、保留病理分型,其理由是不同病理类型的阑尾炎在临床表现
上会有所差异,而且临床转归也会不同。
3、在病理类型中未再提穿孔性阑尾炎,因其不属于一种病理改
变,而且化脓性阑尾炎或坏疽性阑尾炎的炎症扩散也可导致弥漫性腹
膜炎及相应临床表现。
4、可作为辅助诊断的其他体征未列入本标准,其理由是这些体
征不具有特征性,而且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