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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PDF

发布:2018-02-18约4.57万字共2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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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 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 发债情况 本期融资券概况 金东纸业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总额为18亿元的短期融 资券,分期发行,本期为第一期,发行金额7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 365 天。融资券面值100 元,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发行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短期融资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主要偿还到期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发债主体信用 金东纸业前身为江苏金东纸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苏金 东”),系经国家外经贸部《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江苏金东纸业有限公 司的批复》(【1997】外经贸资二函字第201 号)批准,由镇江市轻 工业总公司和亚洲浆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共同出资组建的有 限责任公司,最初注册资本为 504,890 万元,镇江市轻工业总公司和 亚洲浆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别持有江苏金东20%和80%的股 份。1998 年12 月,公司更名为现用名。后经多次增资及股权变更,截 至2016 年9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43.05 亿元,控股股东金光纸业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持股97.42%,镇江金 达工贸有限公司持股2.58%;由于黄志源是金光纸业的实际控制人,因 此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志源。 公司主要从事文化用纸、纸浆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内产量 最大的铜版纸和无碳复写纸生产企业。截至2016 年9 月末,公司拥有 20 家控股子公司,纸及纸制品总产能为365 万吨/年,纸浆产能为135 万吨/年,其中金东纸业本部是世界单厂规模最大的铜版纸生产企业, 年产能为 200 万吨,子公司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海浆”)是我国第二大纸浆生产企业;子公司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 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盛”)是国内最大的无碳复写纸生 产企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 告》,截至2016 年11 月18 日,公司本部共有12 笔已结清合计金额为 8,836万元的垫款,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其中1笔2005年产生的2,450 万元的垫款属不实信息,另11 笔2001 年产生的合计金额为6,386 万 元的垫款为债务重组中各银行与公司达成协议,由银行先行垫付公司 到期的票据,随后由公司还款所形成。公司本部有已结清关注类贷款 50 笔,已结清关注类贸易融资9 笔,已结清关注类保理7 笔,已结清 关注类票据贴现45 笔,已结清关注类银行承兑汇票 11 笔,根据各授 3 短期融资券债项信用评级报告 信银行提供的说明,公司上述信贷业务均已结清。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到期债券均已按时兑付本息,存续债券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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