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三十四十五章.ppt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买卖的标的物是货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性质为买卖01020304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遵循的原则01平等原则02自愿原则03公平原则04诚实信用原则05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0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01书面形式02口头形式03其他形式0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05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交易磋商的形式口头磋商:面对面谈判、电话谈判书面磋商:信件、电报或电传、传真约首约尾主要交易条款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次要交易条款检验索赔仲裁不可抗力交易磋商主要内容正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01进出口业务的贸易磋商一般包括:02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03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交易磋商的环节(一)询盘(Enquiry、Inquiry)询盘在实务中称为“询价”,在国际商务法律中又被称为“要约邀请”,是指买方或卖方为了洽购或销售某项商品向对方口头或书面探询交易条件的行为。买方询盘:邀请发盘 (Invitationtomakeanoffer)卖方询盘:邀请递盘 (Invitationtomakeanbid)(二)发盘(offer)1.发盘的含义发盘又称报盘、报价、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即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卖方发盘:售货发盘(sellingoffer)买方发盘:购货发盘(buyingoffer) 递盘(bid)*发盘的构成条件发盘是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发盘必须向特定人提出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发盘应表明一旦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01发盘的有效期02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03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04发盘生效的时间及发盘的撤回05受盘人何时能表示接受06发盘人能否撤回07发盘的撤销08发盘的失效还盘(counter-offer)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还盘后原发盘失效。还盘过程可以多次也可以没有,即一次发盘就接受。还盘的特点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或否定;还盘等于受盘人向原发盘人提出的一项新发盘;在国内,还盘也有虚实之分;只有受盘人才可以还盘。0102(四)接受(acceptance)接受的含义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在接受通知未到达发盘人之前,受盘人可以随时撤回接受。接受通知一经送达发盘人就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此时撤销接受,已属违约行为。0102接受的方式构成接受的条件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接受必须明确表示接受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发盘人接受生效的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01有效合同的要件02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缔约能力03合同须有对价或约因04合同的标的必须合法0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06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07第三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销售合同购买合同确认书协议信用证信用证的种类(续)依照付款时间的不同划分为即期信用证(SightL/C)不需要汇票远期信用证(UsanceL/C)假远期信用证/买方远期信用证(UsanceCreditPayableatsight)信用证信用证的种类(续)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L/C)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L/C)UCP600的规定只有开证行明确规定“可转让”(Transferable)的信用证方可转让。诸如“可分割”(Divisible)、“可过户”(Assign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