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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pdf

发布:2024-11-28约2.52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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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管理组织

一、管理体系

1、主管领导:总经理。

2、协管领导:经营副总经理。

3、主管部门:经营部。

4、配合部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部、办公室。

5、实施部门:经营部、财务部、工程技术部、安全部、项目部

第二十五条项目结算管理

一、公司经营部负责协助经营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

公司的结算工作,负责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经

营部是结算管理的主控部门;项目部是结算工作的实施部门;项目经

理是工程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结算工作负有组织、领导和

协调责任。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

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或预结算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

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

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

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三、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设计修改或洽商变更的

签证工作,做好材料设备价格的报批工作,同时应做好这些资料的收

集、整理,为竣工结算做好商务资料的准备。

四、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工程竣工并取得核验证明或因故停缓建

内,编制完整工程

结算书,报送业主或监理,同时做好签收登记。

五、结算完成后,项目部应将结算审定书原件交公司经营部归

档,由经营部将结算审定书原件交公司财务部门,便于财务决算工作

的开展,同时经营部将结算信息填报到集团公司NC台账中。

六、重点工程和有代表性的工程竣工后,各单位应对结算情况进

行分析,作为检验企业管理水平及以后投标报价的决策依据。

七、结算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工程竣工后结算书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1)在工程完工准备交验的同时,项目部应组织召开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布置会,组成结算工作班子,制定结算工作目标,落实

结算工作安排,落实结算工作责任,落实结算工作时间。

(2)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并取得验收证明的项目和因故停缓

建并办理办理确认手续的项目,项目部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

完成工程结算书,由公司、项目部分别组织相

关部门进行结算会审,签署会审意见

(3)项目部根据会审意见对结算进行修改后交由经营部再

次审核,通过后报经营副总、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并加盖公司印章,

报送业主或监理。报送业主或监理时,应做好签收记录。

(4)结算经办人应及时了解、掌握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进

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业主

未提出异议时,可视为同意结算报告,应尽快形成法定文件当业主或

申请施工合同、工

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经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

院提起公诉。

2、结算办理流程。

(1)召开结算工作布置会;

(2)作好结算工作全面准备;

(3)收集归集工程结算各种依据;

(4)材料、设备价差调整依据;

(5)落实甲供料及设备价值;

(6)材料、设备采保费计算;

(7)根据依据编制工程结算;

(8)内部组织审定后签章;

(9)提交监理或甲方;(10)指派专人敦促结算办理;

(11)工程结算审定并签章;

(12)清算核对其他经济往来;

(13)核对已收工程款;

(14)办理工程资金决算。

3、工程结算文件组成。

(1)工程结算书封面;

(2)编制说明;

(3)工程结算费用汇总。包括工程合同造价、合同外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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