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同志自愿攻读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并与学校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人员学习期间参加年度工作考核在本校人员学习期间,应承担原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在校人员人员在完成规定工作量的情况下,的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与其他教职工同等对待校人员津贴在校人员在职人员的学籍管理及学位授予按就读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表现较差,不宜继续培养者,学校将终止其学习,经批准取消其学籍。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