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处理(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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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中) 二、账务处理(共十项:上讲两项,中讲三项,下讲五项)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五)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三)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甲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2016年1月7日。2016年5月18日,预售房屋一套,售价100万元,同时,收到客户乙交付的预售款80万元,该套房屋对应的土地价款11.1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预收房款 (1)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80 贷:预收账款 80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16 贷:银行存款2.16 [80÷(1+11%)×3%] (后续35页) 销售房屋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20 预收账款8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 100 ÷(1+11%) × 11%=9.91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销售额=(100-11.1) ÷(1+11%)=80.09万元 应纳税额=80.09 ×11%=8.81万元(此处暂时不考虑可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当期允许扣除的地价款为11.1万元 地价款对应的涉税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1 贷:主营业务成本1.1 此处借方1.1与(1)确认收入会计处理中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 两个金额相抵之后的金额为8.81万元,会计上的8.81万元与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8.81万元一致。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题:某金融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 转让股票收入为848万元、股票成本为742万元 借:银行存款 84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742 投资收益 106 借:投资收益 6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6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6 贷:银行存款6 例题:某金融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 转让股票收入为742万元、股票成本为848万元 借:银行存款 742 投资收益 10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848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6 贷:投资收益 6 年末: 借:投资收益6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6 (四)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出口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例题:甲外贸公司1月份购进及出口情况如下:第一次购进电风扇500台,单价150元/台;第二次购进电风扇200台,单价148元/台(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两次外购的电风扇报关出口,已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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