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知识点归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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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税务会计概述
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
基础:财务会计
依据: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
基本原理和方法:会计学
方式: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对纳税主体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和缴纳
即纳税主体涉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一门专业会计。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联系: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
税务会计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
区别: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目标 提供企业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和缴纳等税务信息 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等的决策需求 对象 税务资金的运动 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税务会计的特点:法律性(税法导向性)、融合性(协调性)、筹划性
税务会计的目标
总体目标:提高经济效益。
具体目标:依法纳税(税务会计的首要目标);
正确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税务会计的模式
立法背景角度:立法会计、非立法会计、混合会计
税制结构角度:所得税为主体、流转税为主体、二者并重的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的对象:
概括地说,是企业中凡是能够用货币计量的涉税事项,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和罚没等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
具体而言,就是税务会计要素,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又称税基。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款是各税种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的乘积。
应纳税额:又称应缴税额,它是计税依据与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的乘积。
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因此,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扣除费用: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应税所得额(或亏损额):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
两个税务会计等式:应税收入— 扣除费用 = 应税所得
计税依据 × 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
前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所有税种。
税务会计的方法
纳税计算方法 ;
纳税调整方法;
纳税申报方法;
纳税筹划方法。
税务会计基本假设
纳税主体假设: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年度会计核算假设: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假设。各国税制都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
持续经营假设
货币时间价值假设
税务会计一般原则
法定性原则
修正的应计制原则
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
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
配比原则
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纳税筹划概述
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
狭义的纳税筹划: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避税及税负转嫁
纳税筹划的特点
非违法性(本质特点):是纳税筹划区别于偷税行为的基本特征
超前性: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纳税筹划是一种指导性、预见性极强的管理活动。
综合性:纳税筹划兼顾短期和长期效益、局部和整体利益
时效性
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在行为性质上: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与税法对抗的一种行为。
在法律后果上:偷税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制裁。
在对税法的影响上:偷税是纳税人的一种藐视税法的行为,偷税成功与否和税法的科学性关系不大。
纳税筹划与避税、节税的关系
避税的构成要件:(1)纳税义务尚未产生;
(2)通过不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行为对其交易进行安排;
(3)导致纳税义务不产生或者减轻纳税义务。
狭义的纳税筹划=节税
广义的纳税筹划=节税行为+避税行为
偷 税 避 税(广义纳税筹划) 节税(狭义纳税筹划) 1、性质 违法,不合理 非违法,不合理(有悖于税法立法意图) 合法,合理 2、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发生后 纳税义务发生前 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3、效果 损失大(金钱、声誉) 只能获得短期经济利益 能获得长期经济利益 对微观无利 对微观有利 对微观有利 对宏观无利 有利?无利? 对宏观有利 4、政府态度 坚决打击和惩罚 反避税 保护、鼓励和倡导 5、发展趋势 越来越少 越来越多 越来越多 纳税筹划的意义
宏观层面:1、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3、有利于国家不断地完善税法和税收政策
微观层面:1、促进纳税人会计管理水平提高
2、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3、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增强
纳税筹划的原则
守法原则
经济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纳税筹划经济利益=筹划后的经济利益-筹划的经济成本(风险)
综合原则:综合兼顾各税种以及纳税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适时调整原则:因人、因地、因时的不同而适时调整。
纳税筹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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