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数据 数据元编制规范》(编制说明编写要求).pdf
《政务数据数据元编制规范》
河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政务数据数据元编制规范》的编制是政务数据标准化、
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对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提升数据质量、
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数据开放具有重要意义,是数字政府建
设的重要基础。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政务数
据共享交换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政务领域数据元的规范编
制,对促进共享开放工作有序开展,能够统一规定河南省政
务,数据的数据元描述,包括政务数据元属性的通用要求、
数据元的标识符、名称的命名规则、数据类型和数据格式等
内容。本标准能够对河南省内不同,政务部门数据资源的数
据元的规范要求能够统一描述,适用于河南省政务数据的采
集、处理、交换与共享。
制定《政务数据数据元编制规范》的意义是满足国家电
子政务数据的数据元设计与管理规范内容、各行业基础数据
元的通用要求,且基于各政务部门的行政职能和业务领域,
依据其在履职过程中生的政务数据的属性特点而制定,具
有可扩展性和规范性。数据元标识符编码规则涵,盖范围
广、可扩展性强,确保全省政务数据的数据元规范保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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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为各级政务部门构建出统一、集成的、稳定的数据模型
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体系为全省政务
数据汇聚治理、共享交换、协同应用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
提供支撑,助推形成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任务来源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
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市监函〔2024〕88号)
要求,《政务数据数据脱敏指南》列为2024年河南省地方标
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20242110150。
本标准由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提出,河南
省大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N/TC26)归口,河南省政务大
数据中心负责牵头本标准的起草编制,参与起草单位包括漯
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统计
资料管理应用中心、河南省遥感院。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1.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河
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GB/T1.1-2020《标准
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
编制。
2.本标准的编制遵循先进性、统一性、可扩展性、安全
性、适用性原则,经过充分研究讨论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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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的文件和标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
法
GB/T19488.1-2004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部分:设计和
管理规范
GB/T18391.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
第1部分:框架
GB/T38664.1-2020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
享第1部分:总则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简称
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机构简称
的通知》
三、编制过程
(一)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本标准编制任务下达后,河南省政务大数据中心作为牵
头起草单位,联合漯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濮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河南省统计资料管理应用中心、河南省遥感院等单
位,组成了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根据标准编制计划明确
了标准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制定了工作原则,召开了关于编
制《政务数据数据元编制规范》的专题会议,对成员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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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分工,确定了编制该地方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工作思
路、编制目标、适用范围等,启动了标准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