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docx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行为,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申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的管理活动。
3.管理原则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审核、规范使用、安全保管、及时核销的原则。
二、职责分工
1.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全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统一规划、计划制定和监督管理。
-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样式、规格和数量,向农业部指定的生产企业订购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对全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本辖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计划申报、领取、发放和监督管理。
-对本辖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指导和监督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
3.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本辖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申领、使用、保管和核销等具体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并建立健全领取、发放、使用登记制度。
-对本辖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证章标志规范使用。
-定期向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情况。
4.动物检疫员
-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和动物检疫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负责所使用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领取、保管和核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发现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丢失、损坏或被盗等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
三、证章标志种类及规格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适用范围:用于证明动物、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
-种类: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A证、产品B证。
-规格:由农业部统一规定,采用防伪纸张和印刷技术制作,包含动物或动物产品基本信息、检疫信息、签发单位及人员等内容。
2.动物检疫章
-适用范围:用于在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场所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
-种类:分为圆形验讫章、长方形验讫章等。
-规格:圆形验讫章直径为[X]厘米,长方形验讫章规格为[长×宽]厘米,印章内容包含检疫机构名称、检疫日期等,采用钢印或橡胶印章制作。
3.消毒证明
-适用范围:用于证明动物、动物产品及运输工具等经过消毒处理。
-规格: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规定样式,包含消毒对象、消毒日期、消毒单位等内容。
4.无害化处理证明
-适用范围:用于证明动物、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规格: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规定样式,包含处理对象、处理方式、处理日期、处理单位等内容。
5.畜禽标识
-适用范围:用于标识畜禽个体,便于追溯和管理。
-种类:分为耳标、电子标识等。
-规格:耳标由主标和辅标组成,主标正面印有畜禽种类、编码等信息,辅标用于固定在畜禽耳部;电子标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备唯一识别码和数据存储功能。
四、证章标志申领
1.计划申报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本辖区动物检疫工作实际需求,每年[具体时间]前向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下一年度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计划。
-申报内容包括证章标志种类、规格、数量等,并说明计划使用的依据和理由。
2.领取
-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分配计划,及时通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取。
-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领取,领取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员身份证明,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领取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应与申报计划一致,如有数量不符或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沟通解决。
五、证章标志使用
1.使用原则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用途使用,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或挪作他用。
-证章标志的填写应准确、完整、清晰,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