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淤泥处理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pdf
《河湖淤泥处理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背景
底泥是河湖的沉积物,是自然水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黏土、泥沙、有机质及各种矿
物的混合物,经过长时间物理、化学及生物等作用及水体传输而沉积于水体底部所形成。当水
域受到污染后,水中部分污染物可通过沉淀或颗粒物吸附而蓄存在底泥中,适当条件下重新释
放,成为污染源,这种底泥称为河湖污泥,所造成的污染为底泥污染,河湖污泥内的污染物引
发的内源污染成为河湖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河湖污泥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原位和异位两种,异
位处理主要是将河湖污泥疏浚后进行规范化处理并最终进行合理处置,避免形成二次污染源。
因此,河湖污泥异位处理的规范化处置至关重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东莞市土壤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解决东莞市河湖污泥在处理后的最终处置问题,防治二次污染,维
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的
原则,明确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制定了河湖污泥处置厂产出物(垃圾、余沙、余土、余水)的控制指标及限值,
并提出了各产出物的分类分级标准和相应的处置途径,填补了国内当前在河湖污泥处置方面的
标准空白,可有效指导和规范河湖污泥处置活动开展,可为国家及其他省市在该工程领域相关
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工程的开展实施提供积极有益的引领示范和借鉴参考作用。
二、制定过程
团体标准《河湖淤泥处理产出物处置技术规范》的研制工作于2020年6月正式启动,确
定了标准起草小组成员,组建了标准起草小组。
2020年7月下旬,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项目交流会议,在标准起草单位,各单位项目负
责人、工作职责和标准编制计划达成共识,并宣布项目正式启动。各成员单位广泛收集国内外
相关文献资料,多次调研和反复讨论,明确了标准的主要目标、内容结构。
2020年8月下旬提出了标准框架,并根据标准的框架结构进行资料收集。起草小组就标
准的结构、内容进行多次沟通确认,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得到标准初稿。
2020年10月上旬,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内部研讨会议,就标准的组成结构、标准引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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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关键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等内容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建议。起草小组根据建议共同修改完成标
准征求意见稿修改稿。
三、编制原则
本标准遵循的原则有:一、科学性与合理性原则;二、因地制宜原则;三、理论与实践相
结合原则。既考虑标准前瞻性又顾及生产实际,同时实现优质、安全、高效的目标,通过充分
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可以作为政府部门监督、指导生产的依据,在实践中切实可行。
四、标准的主要内容及编写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河湖淤泥处理后的垃圾处置、余沙处置、余土处置、余水排放,以及取样与
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河湖淤泥处理后产出物的分类分级及处置。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垃圾处置、余
沙处置、余土处置、余水排放、取样与检测。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要求编写。引用标准包括: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85(所有部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HJ298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T14204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550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4684建设用砂
GB/T15555.4固体废物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15555.5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17141土壤质量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