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_1100-202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ICS13.040.20
CCSZ50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1100—202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flatglassindustry
2021-11-05发布2021-11-12实施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DB12/1100—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3
5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5
6监测要求5
7实施与监督7
I
DB12/1100—202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立峰、孙蕊、王浩、赵翌晨、温娟、回蕴珉、李敏姣、张雷波、闫平、常文
韬、宋兵魁、王荫荫、邹迪、周广琨、文亦青、王兴、冯真真、闫佩、谷峰、张洪雷、常高峰。
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批准。
II
DB12/1100—2021
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控要求,达标判
定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平板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466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26453-2011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2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