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13T 5977-2024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pdf

发布:2025-03-20约3.05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65.020.01

CCSB15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977—2024

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

2024-06-24发布2024-07-24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97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农林

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朋朋、魏学军、刘会芬、李浩然、刘极一、李生辉、李倩、金池、刘蕾、

董金皋、李耀发。

I

DB13/T5977—2024

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柴胡根腐病抗性鉴定的接种体制备、抗性鉴定圃设置、接种、病情调查、抗性评

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柴胡根腐病的抗性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接种体制备

4.1病原物分离、鉴定

4.1.1利用组织分离法和单胞分离技术,从患病植株根部典型病斑上分离、纯化根腐病病原菌。

4.1.2分离物进行形态学和分子生物学鉴定、柯赫氏法则验证及致病性测定。

4.1.3纯化菌株4℃低温保存备用。

4.2接种体繁殖

4.2.1将PDA平板培养的病原菌接种于经高压灭菌的高粱粒培养基,25℃黑暗培养5d~7d后,

菌丝布满高粱粒。

4.2.2用灭菌水淘洗高粱粒过滤后制成孢子悬浮液。

4.2.3悬浮液中分生孢子浓度调至每毫升1×10⁶个。

5抗性鉴定圃设置

5.1鉴定圃

鉴定圃应具备良好的自然发病条件,周边设置保护行。

5.2鉴定设计

鉴定材料随机排列或顺序排列,重复3次,每重复种植两行,设1组已知感病对照材料。

5.3种植要求

鉴定小区行长3m,行距15cm~20cm,株距7cm~10cm。土壤肥力水平和耕作管理与大田生产相

同。

6接种

6.1接种时期

选择二年生柴胡,6月上旬接种。

6.2接种方法

1

DB13/T5977—2024

选用2mL注射器分4次,距植株周围2cm土壤注射浓度为每毫升1×10个的分生孢子悬浮液,每株

2mL。

6.3接种前后的田间管理

接种前3d应进行田间浇灌,或有效降雨后接种,接种后每周浇灌一次。期间不使用杀菌剂。施

肥和除草同大田管理。

7病情调查

7.1调查时间

接种40d开始调查,2d内完成。

7.2调查方法

每个重复随机调查30株柴胡植株的根部进行发病情况调查,记录病级,病级的划分按表1进行。

表1柴胡抗根腐病鉴定病情级别划分

病情级别症状描述

0根部正常、无病斑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