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65.150
B 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s/T18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Safetyqualificationforagriculturalproduct-
Environmentalrequirementsfororiginof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aquaticproducts
2001一08一06发布 2001一10一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发 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
581
GB/T184074-2001
前 言
为规范我国无公害水产品的生产环境,保证无公害水产品正常生长和水产品的安全质量,促进我国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特制定GB/T18407的本部分。
GB/T18407-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 GB/T18407-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
- GB/T18407.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要求;
- GB/T18407_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 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鱼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山东省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青、张列奇 高清火、黄震、王斌。
GB/T1a407.4-2001
农产品安全质f
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范围
GB/T18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地环境、水质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地环境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840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
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GB/T1455。土壤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17134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17136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7土壤质鱼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38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7141土壤质量 铅、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 要求
31 产地要求
3.1.1 养殖地应是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 “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水
(地)域。
3.1.2 养殖地区域内及上风向、灌溉水源上游,没有对产地环境构成威胁的(包括工业 “三废”、农业废
弃物、医疗机构污水及废弃物、城市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源。
3-2 水质要求
水质质量应符合GB11607的规定。
3.3 底质要求
3.3.1底质无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无大型植物碎屑和动物尸体。
3.3.2 底质无异色、异臭,自然结构。
3.3.3 底质有害有毒物质最高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18407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