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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释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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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释疑 浙江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赵真 联系电话:0571 E-mail:zjyw507@163.com 一、基本情况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作为一项日常的档案业务工作,是推进各级档案馆(室)工作的主要载体。 对内: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对外:各级机关、乡镇、事业、企业单位等 (一)全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情况 数量:每年400余家 范围:新领域不断出现 工作水平:从传统注重整理向注重整理 和开发利用并重转变 (二)系统内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情况 全省共有23个系统与省档案局联合出台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文件。 近二年,达标单位比较多的系统是劳动保障、统计、交通、建设、财税、教育、工商等单位。 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概述 活动目标 活动作用 活动等级 活动内容 活动方法 活动内容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档案工作机构 开展档案宣传教育 规范档案业务流程 规范收集各类档案 整理保管利用档案 做好电子文件管理、档案数字化等信息化工作 活动方法 制定计划和工作方案,将档案工作目标进行分解。 纳入领导议事日程 纳入各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 建立档案工作网络组织并开展活动 组织档案人员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培训 集中力量对档案实体进行查漏补缺 三、办法与标准释疑 (一)五个通用办法及标准 1、《浙江省省直机关规范化综合档案室认定办法》 2、《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 3、《浙江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 4、《企业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标准(2010年修订)》 5、《浙江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标准》 《浙江省省直机关规范化综合档案室认定办法》 修订时间:2010年6月修订并实施;《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机关规范化综合档案室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浙档发〔2010〕24号 )。 适用范围: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直机关直属单位可参照执行) 。 评分标准:认定通过单位分数须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 。 纳入机制:当年通过认定的单位可作为省政府直属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优秀等级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 修订时间:2010年5月修订并实施;《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的通知》(浙档发〔2010〕16号)。 适用范围:本省范围内各市、县(市、区)级机关单位。 注意事项: ?针对机关,不包括已有认定办法的专业系统;?科技事业单位(如科研院所、设计院、医院系统)等的达标认定不适用此办法。 《浙江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 修订时间:2010年6月修订并实施;《 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的通知》(浙档发〔2010〕23号 )。 适用范围:全省乡镇机关。 认定等级分为:省三级(85-89分) 省二级(90-94分) 省一级(95分以上含95分) 《企业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标准(2010年修订)》 修订时间:2010年6月修订并实施;《关于印发〈企业档案工作等级评定标准(2010修订)〉的通知 》(浙档发〔2010〕22号)。 适用范围:建立3年以上的各级各类企业 。 评定等级分为:合格(75-80分) 良好(81-90分) 优秀(91分以上) 《浙江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标准》 颁布的时间:2010年6月颁布并实施; 《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认定活动的通知》(浙档发〔2010〕19号)印发。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科技事业单位。 认定等级:省三级(80-89分) 省二级(90-95分不含95分) 省一级(95分以上含95分) 各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 各系统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 需要注意适用的问题 1、办法的适用 2、针对二、三级单位 (二)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的原则、程序 认定的原则: 自愿申报、客观公正 分级管理、逐级认定 认定的程序: 单位自查打分,完成自查报告 符合达标条件,提出申请报告 考评组进行现场考评 通报公布 随时抽查 (三)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即综合档案室建设) 基本上包括四部分: 组织管理 设施设备 业务建设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组织管理 1、组织领导 2、机构人员 3、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 《XX单位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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