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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医院前急救病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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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医院前急救病历

目的

本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准确记录和管理,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保护患者的权益。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记录和管理。

定义

1.医院前急救病历:指在患者接受急救服务之前,急救医务人员所记录的相关医学信息和治疗措施。

2.急救医务人员:指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急救技能的医疗从业人员。

管理要求

1.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记录应准确、完整和可读。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患者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

*主诉和病情描述;

*检查和评估结果;

*治疗措施和药物使用;

*医务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其他相关信息。

2.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及时交接至接收医疗机构,并在接收医疗机构建立患者的继续治疗档案。

3.医院前急救病历应妥善保存,确保机密性和完整性。

4.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访问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隐私保护要求。

5.对医院前急救病历的信息进行查询和统计时,应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6.医院前急救病历的备份应定期进行,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监督与管理

1.医院应建立医院前急救病历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管理责任人。

2.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医院前急救病历的记录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

3.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其他

1.本管理规定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2.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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