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财务审计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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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文件,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合理筹集、正确使用、科学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其基本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如何更好的执行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范基建会计核算,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是很紧迫的事情。下面就目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探讨。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中发现有银行拆借资金、银行投资、以银行贷款作自筹资金、未经批准的社会集资等,应当如实向批准建设项目开工机关报告。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尤其是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迟缓,针对工程的配套资金问题, “配套资金不到位,禁止开工”,以促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定无法到位的,取消项目;对已开工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的,积极与资金拨付单位联系,争取配套资金早日到位,为工程按期完工提供保证。
容易发现的问题1:概算外投资
审查方法:取得概算说明书明细与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对比
例如:我们在对某项目的审计中发现:概算中未列培训中心及二食堂,而建设单位在实际已建培训中心建筑面积6794平方米,估算投资679万元;建第二食堂建筑面积3296平方米,估算投资498万元,估算投资要根据工程造价师的专业判断。
问题2: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审查方法:审查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修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规定:有些建设单位没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有问题时很难向施工单位找回应扣回的款项,起不到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分析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有关参建单位分布情况分析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有关参建单位分布情况揭露未中标的参建单位参建的原因,查找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回扣和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分析和审查结算资金分布情况,发现未中标施工企业参建的原因是招标后随意切割标段,将原有的18个标段分割为30个造成,并通过对往来款项的深查细究,查处了在招投标过程中,未中标参建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的行贿受贿行为。按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要求,在项目尚未批准开工以前,可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但不得支付工程款);计划任务书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和概算尚未批准的,可以支付必要的施工费用;施工企业确需备料周转金的,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拨付一定的备料款。备料款一般不得超过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所需资金的25%。建设单位支付的备料款,应根据周转情况,陆续冲抵工程款。凡是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不得拨给备料款。而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有的单位并没有按以上要求执行,没有严格按照计量支付制度支付工程价款,而是为施工单位大额垫付资金,不按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有的付工程款比例过高,占用建设资金较多,影响了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是否按招标书中要求设备的技术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选择了供应商审查各投标单位特别是中标单位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大的出入,但是一旦发现不同,审计人员一定要进一步审核这种差距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设备进口合同所附设备清单中,只是笼统地列出整个垃圾焚烧设备的8个组成系统,而没有列明设备的产地、型号、规格、技术标准、技术参数要求和包括哪些分项等细节,使甲方对供货设备在质量、产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上失去控制,无法进行检查验收。领用人保管员和领用部门领导实际工作中,不少的地方却只重视对采购价格的控制,而对发生的采购费用却视而不见,往往是采购成本被“压”下去了,但采购费用却“上”去了,认真审查设备入库出库单、安装施工纪录和质量检查报告等资料确定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的型号、数量、供货时间、质量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和标书的要求审计人员在对某垃圾处理厂项目的进口设备进行现场勘查时发现,很多设备与合同签订的品牌、型号不符,而且无法使用、已经闲置了较长时间。据此审计人员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了该项目建设单位、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管理水平低下、签订合同不严谨,被境外供货商欺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的重大损失浪费。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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