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采购管理-交期管理制度规范.pdf
交期管理制度规范
1订单交期保证办法
企业应制定订单交期保证办法,用以规范订单交期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
订单交期保证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交期管理,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
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采购物资交期管理工作,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执行。
第3条相关定义
采购交期是指从采购订货之日开始到供应商送货到库之日为止之间的时间,交期由
以下六项前置时间所构成。
1.行政作业前置时间,指采购部与供应商共同为完成采购行为所必须进行的文书及
准备工作。
2.原料采购前置时间,指供应商为了完成客户订单而向其供应商采购必要的原材料
这一过程所花费的时间。
3.生产制造前置时间,指供应商内部的生产线制造出订单上所订物资的生产时间。
4.运送前置时间,指当订单物资生产完成后,将物资从供应商的生产地送到客户指
定交货点所花费的时间。
5.验收检验前置时间,指卸货与检查物资种类、数量、质量等过程所花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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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零星前置时间,包括不可预计的外部或内部因素所造成的延误以及供应商预
留的缓冲时间。
第4条交期管理责任人
采购专员在采购经理的指导下负责采购交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