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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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公共租赁住房篇
(试行)
1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总平面设计 ………………………………………………3
4 建筑设计 …………………………………………………5
4.1 设计原则 …………………………………………5
4.2 成套小户型住宅 ………………………………………5
4.3 成套单人型宿舍 ………………………………………7
5 节能设计与新能源、新技术 ……………………………9
6 室内环境与装修 …………………………………………10
6.1 室内环境 ……………………………………………10
6.2 装修 ………………………………………………10
7 设备设计 ………………………………………………13
7.1 给排水设计 ………………………………………13
7.2 燃气设计 …………………………………………13
7.3 强电设计 …………………………………………13
7.4 弱电设计 …………………………………………15
附:条文说明 ……………………………………………17
2
1 总 则
1.0.1 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
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的面向社会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改建的公
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参照执行。
1.0.3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
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1.0.4 本《导则》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
舍两种类型。
1.0.5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实用、经济、可改造性和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1.0.7 公共租赁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完成装修,具备基本的入住
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
范及技术规程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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