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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DB35 T 2225-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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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60

CCSA00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225—2024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Specificationforjudicialetiquetteofpeoplescourt

2024-12-24发布2025-03-24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222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礼仪1

4.1仪容仪表1

4.2服务用语3

5诉讼服务窗口礼仪3

5.1基本要求3

5.2坐姿要求3

5.3接待要求4

6庭审礼仪4

6.1庭审4

6.2调解5

7执行公务礼仪5

8司法警察礼仪5

附录A(资料性)着装示范7

附录B(资料性)诉讼服务窗口服务用语场景示例10

参考文献12

I

DB35/T2225—2024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司法工作的基本礼仪、诉讼服务窗口礼仪、庭审礼仪、执行公务礼仪和司法警察礼仪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人民法院司法礼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礼仪

4.1仪容仪表

4.1.1仪容

4.1.1.1法院工作人员的仪容应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符合公务活动的要求,做到整洁美观、简约朴实、

自然得体。

注1:法院工作人员一般包括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注2:人民陪审员、其他外聘参与司法工作的人员等参照执行。

4.1.1.2头发应保持干净、整洁、庄重、得体、自然。

a)男性:头发不遮住耳朵、眉毛、普通衬衫领子;不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剃光头,不漂染彩

发。

b)女性:不留寸头,不漂染艳丽彩发,留长发者应束起、扎起,头绳、头饰简朴。

4.1.1.3面部应保持美观、整洁。

a)眼睛:无异物、无睡意、不斜视;眼镜端正、清洁明亮;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办公时

不戴墨镜。

b)鼻腔:鼻孔干净、不外露鼻毛。

c)耳朵:干净、无异物。

d)嘴部:保持牙齿清洁、去除异味。

e)其他:男性不蓄胡须。

4.1.1.4应保持双手清洁,不留长指甲。

4.1.1.5女性工作人员可略施淡妆,妆面应注意适度、真实、自然;不化浓妆;不喷洒浓香水。

1

DB35/T2225—2024

4.1.2仪表

4.1.2.1法院工作人员正式场合按相关规定着装。

4.1.2.2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相关示例见附录A。

4.1.2.3应根据季节变化按规定配套穿着,搭配穿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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