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DB35 T 2225-2024.pdf
ICS03.160
CCSA00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225—2024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Specificationforjudicialetiquetteofpeoplescourt
2024-12-24发布2025-03-24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222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礼仪1
4.1仪容仪表1
4.2服务用语3
5诉讼服务窗口礼仪3
5.1基本要求3
5.2坐姿要求3
5.3接待要求4
6庭审礼仪4
6.1庭审4
6.2调解5
7执行公务礼仪5
8司法警察礼仪5
附录A(资料性)着装示范7
附录B(资料性)诉讼服务窗口服务用语场景示例10
参考文献12
I
DB35/T2225—2024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司法工作的基本礼仪、诉讼服务窗口礼仪、庭审礼仪、执行公务礼仪和司法警察礼仪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人民法院司法礼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礼仪
4.1仪容仪表
4.1.1仪容
4.1.1.1法院工作人员的仪容应与职业特点相适应,符合公务活动的要求,做到整洁美观、简约朴实、
自然得体。
注1:法院工作人员一般包括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
注2:人民陪审员、其他外聘参与司法工作的人员等参照执行。
4.1.1.2头发应保持干净、整洁、庄重、得体、自然。
a)男性:头发不遮住耳朵、眉毛、普通衬衫领子;不留长发,非特殊原因不剃光头,不漂染彩
发。
b)女性:不留寸头,不漂染艳丽彩发,留长发者应束起、扎起,头绳、头饰简朴。
4.1.1.3面部应保持美观、整洁。
a)眼睛:无异物、无睡意、不斜视;眼镜端正、清洁明亮;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办公时
不戴墨镜。
b)鼻腔:鼻孔干净、不外露鼻毛。
c)耳朵:干净、无异物。
d)嘴部:保持牙齿清洁、去除异味。
e)其他:男性不蓄胡须。
4.1.1.4应保持双手清洁,不留长指甲。
4.1.1.5女性工作人员可略施淡妆,妆面应注意适度、真实、自然;不化浓妆;不喷洒浓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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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2225—2024
4.1.2仪表
4.1.2.1法院工作人员正式场合按相关规定着装。
4.1.2.2人民法院审判制服包括夏服、春秋服、冬服、防寒服、法袍及制服配饰等,相关示例见附录A。
4.1.2.3应根据季节变化按规定配套穿着,搭配穿制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