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快递服务行业收寄安全制度.doc

发布:2021-10-28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快件收寄安全制度 为做好寄递物品的安全工作,在维护国家通信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切实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收货验视制度 二、可疑物品出具安全证明和登记制度 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快递服务人员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用户不能出具安全证明的,不予收寄。 快递服务人员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对用户交寄的物品应当登记,应当如实记录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寄件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同时,登记的资料要按期进行整理并交纳内勤人员建立的电子文档,登记资料必须重要档案管理,纸质文档保存1年,电子文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