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346-2024 稻田紫云英-水稻秸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pdf
ICS65.020.01
CCSB10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346—2024
代替DB41/T1346—2016
稻田紫云英-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
技术规程
2024-02-01发布2024-05-01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34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水稻留茬1
5田间开沟1
6紫云英种植1
7紫云英-水稻秸秆翻压还田2
8水稻施肥3
I
DB41/T134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41/T1346—2016《豫南稻田紫云英种植与利用技术规程》,与DB41/T1346—2016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水稻留茬”的要求(见第4章);
b)更改了“田间开沟”的要求(见第5章,2016年版的5.1);
c)删除了“自留种擦种”的内容(见2016年版的4.2.2);
d)删除了“自留种选种”的内容(见2016年版的4.2.3);
e)更改了“接种根瘤菌”的要求(见6.2.2,2016年版的4.3);
f)更改了“播种”的要求(见6.3,2016年版的4.4);
g)删除了“草害防治”的内容(见2016年版的5.3.3);
h)更改了“病虫害防治”的要求(见6.4.3,2016年版的5.3);
i)删除了“利用”的内容(见2016年版的6.3);
j)增加了“水稻施肥”的要求(见第8章);
k)删除了“附录A紫云英肥效换算”的内容(见2016年版的附录)。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环境研究所、信阳市农业科学院、罗山县农业
科学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春增、郑春风、张成兰、李本银、吕玉虎、王守刚、张梦、李杰、姜明波、
邹泽国。
本文件于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41/T1346—2024
稻田紫云英-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稻田紫云英-水稻秸秆协同还田的程序,并规定了水稻留茬、田间开沟、紫云英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