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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合同退房诉讼状范本.docx

发布:2025-06-11约2.49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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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合同退房诉讼状范本

原告:___

性别:___

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

联系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

被告:___(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

法定代表人:___

职务:___

联系地址:___

联系电话: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房屋认购合同》(合同编号:___);

二、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___元、首付款人民币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订立及履行认购合同产生的损失人民币___元(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因购房导致的其他合理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如有)等。

事实与理由

一、认购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1.合同订立:___年___月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房屋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合同编号为。认购合同约定原告认购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房产具体地址,包含区县、楼盘名称、楼栋号、房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___元。合同同时约定原告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___元,并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与被告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原告未按约定签订,则被告有权没收定金;若被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则应双倍返还定金(附认购合同复印件,证据编号:___)。

2.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通过___(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方式向被告支付定金人民币___元(附转账凭证/收据,证据编号: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元(附支付凭证,证据编号:___)。此后,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宜,但被告以___(如“房屋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需等待统一签约安排”等)为由,拖延签订时间。

二、主张解除认购合同的事实依据

1.被告根本违约:

(1)截至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取得涉案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因取得预售许可证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被告未取得该证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附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证据编号:___)。

(2)被告未按认购合同约定的时间与原告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经原告多次催告(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催告函及邮寄凭证,证据编号:___),仍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签订认购合同的目的是购买并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但因被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产权登记,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原告有权解除认购合同。

三、法律依据分析

1.合同解除权依据:

(1)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被告的违约行为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享有法定解除权;

(2)若认购合同中约定了“因被告原因无法签订正式合同,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等相关条款,则原告同时享有约定解除权,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

2.定金及款项返还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被告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向原告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及首付款。

3.损失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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