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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2742-2018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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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080.01

A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27422018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

2018-07-16发布2018-08-16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3/T2742—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民政厅(SAHB/TC26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正弘公共绩效评估管理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宗合、郝琴、马福云、许斌、马月琴、高瑞燕、李道建。

I

DB13/T2742—2018

引言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老龄人口的块速增长,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满足老年人

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应对。

一方面,新时代老年人产生了日益增长的美好养老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养老服务处于不平衡不充

分发展阶段,老年人如何在复杂多样的环境中选择适宜养老服务,社会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与需求相匹配

的服务资源,需要对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科学评估,进而实现养老服务科学发展。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要确定老年人在新时代环境中所产生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内容、强度以及实现方

式。

编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提供一个科学规范的衡量依据,一方面有利于

政府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另一方面有利于市场提供适宜、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量个体需求的主观意愿性、实现能力、实现方式等。因此,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宜与《老年人能力评估》配套使用。

II

DB13/T2742—2018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内容、评估流程、评估方法、评估主体、评估质

量监督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SB/T10944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老年人theold-age

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二条。]

4基本要求

4.1独立性

评估人员应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事项进行评判。

4.2客观性

评估工作应尽量避免非相关因素的影响。

4.3保密性

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

评估的相关信息。

5评估内容

5.1生活照料需求

根据老年人身体特征,生活照料需求可以分为基本生活照料需求和特殊护理需求。基本生活照料需

求包括但不限于: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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