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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我乡队伍建设,保证党风廉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与省、市、县委的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指示。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乡党委的统一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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