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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引进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开展“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
为吸引高层次教育人才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柚都英才”聚集计划》(平委发〔2018〕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柔性引进一批县外高层次教育人才到我县公立学校创建工作室开展“师带徒”人才培养合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依托我县公立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技提升活动,在取得加强学科建设、提升教学质量的同时,为我县培养一批师德修养高尚、教学理念先进、专业基础扎实、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的教学名师和学科教学带头人。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名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奉献精神,教学科研能力强,具备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名师:获得过国家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国家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且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近5年内,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任教。
(2)省级名师:获得过省级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或其他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省级示范学校任教。
(二)引进名校长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领导能力,熟悉现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界具有较高声望。所领导的学校管理水平高、教育质量佳、办学有特色。现任学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具备相应学科高级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名校长:获得过国家级名校长、国家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具有中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近5年内,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职务。
(2)省级名校长:获得过省级名校长、优秀中小学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称号;且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在国内知名大学附属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或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示范学校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其他省级一级达标中学、省级示范学校校长职务。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柔性引进名师、名校长建立工作室开展“师带徒”人才培养合作的单位须为我县公立学校,具备保障引进名师、名校长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相关的学科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合理,符合相关工作要求。相应专业的副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教师一般不少于2人,薄弱学科可适当降低条件。
三、工作职责
1.工作室设在引进单位,名师、名校长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学科建设方案和教师培养方案。名师、名校长在帮助引进单位开展学科建设的同时,利用其深厚教育理论和丰富教学经验,以“传、帮、带”的形式帮助我县教师提高教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培养以名师、名校长专长为基础的人才梯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2.名师、名校长每年在**工作时间累积不少于1个月且不少于6次。
3.名师、名校长负责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教研工作指导,在工作周期内,应达到以下成果:学科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周期内至少培养1名市级及以上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至少一名学员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在CN级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在设区市级教学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或1名学员获得县处级以上表彰。
四、认定程序
(一)组织摸底。县教育局每年对本县教育系统的学科建设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各引进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预申报,县教育局汇总后进行整体规划,明确年度引进名师、名校长建设“师带徒”工作室的方向和范围。
(二)对接申报。引进单位根据县教育局明确的引进方向和范围,与拟引进的名师、名校长进行对接商洽并签订初步引进协议,提出创建名师、名校长“师带徒”工作室的方案,方案应包含工作室的学科建设、学员培养、预期工作效益、目标等内容。各引进单位“师带徒”工作室创建方案以及名师、名校长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完毕后上报县教育局进行汇总。
(三)审核评审。县教育局对引进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引进名师、名校长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县教育局根据审核评审结果,研究确定名师、名校长“师带徒”工作室创建方案以及拟引进的名师、名校长名单。
(四)认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