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 徐孟洲 著 第二编 第十三章新.ppt
第二编市场规制法
第十三章外贸经营规制法律制度;第四节国际效劳贸易管理制度
【背景资料】?效劳贸易总协定?简介
第五节反倾销法律制度
【案例13—1】中国入世后首起反倾销案: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案
【背景资料】中国在国际上遭遇的反倾销诉讼情况
第六节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七节保障措施法律制度
【案例13—2】美国钢铁保障案;引例新对外贸易法大幅修订个人首获外贸经营权;新法在第二章中将外贸经营者定义为“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按此规定,个人可以从事对外贸易。随着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外贸市场已经开始向充分竞争状态过渡。“此次将经营主体扩展到‘个人’,是整个过渡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外贸经营市场的能量将因此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参见,2006年6月29日访问。;第一节对外贸易法概述;二、对外贸易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对外贸易管理是国家市场规制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其中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是国家进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是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发挥市场机制功能、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促进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的外贸法对我国登上世界第五贸易大国的地位起着直接的推动作用。
此外,主要外贸国家外贸法的一个特点就是具有对外进行市场开拓、对内进行保护国内产业的功能。;总之,对外贸易法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开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开展的重要法律部门。
三、对外贸易法确认的根本原那么
对外贸易法确认的根本原那么是国家开展对外贸易的根本准那么,在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和维护对外贸易秩序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普遍标准作用。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我国对外贸易法的根本原那么主要有以下五项:;〔一〕统一对外贸易根本制度的原那么
〔二〕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那么
〔三〕平等互利的原那么
〔四〕互惠的原那么
〔五〕对等的原那么;第二节对外贸易经营者;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概念及特征
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004年修改后的?对外贸易法?允许自然人从事对外贸易经济活动。对外贸易经营者具有如下特征:
1.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对发挥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交往过程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的义务;2.1994年?对外贸易法?第16条、第17条、第24条和第25条规定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工程内容,与关贸总协定(1994年)第11条、第12条、第18条和第20条相比,这些规定不够完整,不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平安和国家利益。;二、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法国、阿根廷、沙特阿拉伯、印度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车辆等,如发现有来自法国、阿根廷、沙特阿拉伯、印度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对上述运输工具上的动植物性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凡截获走私入境的来自法国、阿根廷、沙特阿拉伯、印度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就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现行的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货物进口管理
按照规定,属于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得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货物,限制进口。
〔二〕货物出口管理
按照规定,属于禁止出口的货物,不得出口。属于限制出口的货物,限制出口。
〔三〕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
按照规定,国家可以对局部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背景资料】?效劳贸易总协定?第8条:垄断和专营效劳提供者
1.每个成员应确保在其境内的任何垄断效劳提供者,在相关市场上提供垄断效劳方面,不得违反该成员在第2条下的义务和具体承诺。
2.当一成员的垄断提供者,不管是直接或通过一附属企业参与在其垄断权范围之外且该成员已作出具体承诺的效劳提供的竞争,该成员应确保该提供者在其境内不滥用其垄断地位,从而违反其承诺。;3.当一成员有理由相信任何其他成员的垄断效劳提供者的行为不符合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而向效劳贸易理事会提出请求时,理事会可要求建立、维持或批准上述效劳提供者的成员提交有关经营的具体资料。